(急)!!收养小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48:09
我已有两个小孩,但都也成年。大女24,小儿22岁,由于我弟弟生活比较困难,他老婆也有病。只能靠药物克制,且有两小孩,大的一个已经三岁多了``可以上幼儿园了,他大的个小孩从生下来到现在一直是由我给他带的``我们已经有很深的感情了,我想帮他解决点困难,这种情况可以收养吗?如果可以收养需要办什么手续?办手续又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呢``???谢谢

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要领养孩子,领养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然后到当地计生办开婚育证明,再向所在地民政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领养。

不晓得,不过希望你可以找的合适的小孩来收养喔!祝愿你们 一家平安!

只要你自己觉得经济条件允许,而且欲收养孩子的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收养的;
首先需要双方的户口本,你弟弟和弟媳需要签署自愿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放弃日后要求孩子赡养义务的证明书,并到公正机关公正;
拿着公正后的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开取介绍信,然后拿着民政部门的介绍信,将孩子的户口转移到自己户籍下,整个领养关系随即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你弟弟签署同意放弃抚养权,必须是自愿的,其次是公证书,这是必须的,没有公证书,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