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34:08
事情经过:本人,女,1969年10月26日出生,李某,男,1966年6月19日出生.本人1988年10月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就同居.初期双方感情尚可,1989年6月16女儿出生,1996年2月10日儿子出生.之后双方关系逐渐恶化,李某脾气暴躁,经常为琐事打骂妻子,双方现已分居四年.
请问:1.本人和李某的事实婚姻关系如何解除,如果需要通过法院诉颂离婚要先办结婚再离婚吗?
2.如果未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本人再和另一男子登记结婚构成重婚吗?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吗?
3.如果需要诉颂离婚,起诉状上关于儿女抚养一栏上是写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1、中国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 这样的婚姻是无效的。随时都可以解除。
2、你再于他人登记当然就不算重婚了。
3、当然是非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