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台企磨具厂以员工没满一年为由不可请产假,请问这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我怎么才可以告他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05:21
急!!广东东莞的外来打工者,预产期在4月,请懂法律的好心人指点,我是晚婚晚育者,公司却没按劳动法给我应享有的权利,我该怎样做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和待遇!谢谢

劳动法上绝对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现在也规定了,怀孕生孩子期间是不能随意开除孕妇的。也就是说,怀孕时该享有的权利你一样也不能少,弱国你们公司不肯给你待遇,就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一般只要投诉了,大部分问题都能得到解决的,如果再不行,只能劳动仲裁了。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产妇哺乳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