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会计,关于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18:31
企业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的固定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应该累计计提。这是怎么回事啊。能帮我把话分析一下好吗?最好能有例题。谢谢
为什么出租包装物支付的押金要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核算啊???

企业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的固定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那固定资产的风险与收益都在你方(相当于是你的固定资产),故应当计提折旧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恰恰相反固定资产的风险与收益都已经转移给他方了(相当于是他人的固定资产),故不应该累计计提

出租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将来你是能收回来的,所以要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核算

前面一句,是你租用人家的固定资产,如果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那么应当计提折旧,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这个固定资产相当于你购入的。用经营租赁的方式租出则应计提折旧,因为这个固定资产其实还是你自己的,你是收取租金。
第二句,你换个角色理解一下,一样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