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刻制提货章,是否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7:43:38
某公司副总经理,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总经理授权刻制提货章用于转卖原料,涉嫌交易额100万以上,是否违法?

如果没有将货款私吞而是支付对价的交易,那么属于民事上的表见代理。也就是未经授权的人以本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有受权的情况。

如果是这种情况,合同有效。公司可以对副总进行内部处罚。

如果也是上述条件,但是第三人明知没有受权,还与之签订的,如果本人(公司)不追认,那么合同无效,第三人必须退货,副总必须退还货款并接受内部处分。

如果将货款私吞该副总涉嫌诈骗罪。

原因:主观上有采取欺骗的方式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客观上虚构事实令受害人产生错误意识,从而做出财产处分。且数额特别巨大。主客观相统一,并且符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依法定诈骗罪。

本身就是违法的。
如果这100w归他私人所有了,就是犯罪,可以由公司法人代表报案。
如果是为了公司的,就可以由法人代表来决定是否起诉,这个不一定要追究责任。
但某私利的是要追究的。

如果是私自刻制用于谋取私利则构成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