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抚养义务与儿女的医药火葬费用承担问题?急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03:17
老人家有7个孩子,3个儿子,4个女儿。其父为大儿子建好房屋,并将本家给与小儿子。二儿子成年后与其关系不好,婚后不曾给过帮助。二儿子家有三个孩子,一直读书上学,生活困难。其父轻视不说,经常来二儿子家闹事,欺负儿子儿媳。二儿子家自己努力盖好房屋,艰辛的生活,收紧老人家的欺负。直至二儿子家孩子长大,不再闹事。期间村里的一切家族事情都由二儿子承担,大儿子小儿子在外居住。其母在女儿家居住,很少回家。如今人老了,关系仍是不和。请问其父母算不算没有做好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行为?当初未曾自老人家获得一点援助,现在要分担医药费,该不该分担?该如何分担 如果要承担赡养义务,应不应该扣除少得那份?
如果大儿子小儿子家为分担药费火葬费前来闹事,该怎样通过法律解决?主要问在于不曾从老人家中得到一点东西,还经常受欺负。如果答应履行赡养义务,但不接受平均分担,应怎样解决

二儿子是成年后与父亲不和的。父母抚养自己的儿女只需到成年而已。其后就有权利享受赡养义务。而房子的事与吵闹的事必须在其生前做出控告,现在已过世的话也没办法。因此,还是得分担。
赐生则有恩,无论如何是父亲……

专门刷分的,拿分走人,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