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后的抚养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13:24
男女因双方感情不合分手,分手后发现女方怀孕,而女方曾经写过书面东西说明如果自己怀孕与男方无任何关系,且不用男方承担任何责任。请问到时如果孩子出生,而女方又不愿意抚养孩子,那么男方是否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那份东西是否需要公证处的公证才能有效?

当然不可以啊

你是孩子的父亲,跑月球上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你必须要支付抚养费的,除非女方不要求

抚养孩子是义务,你说你不赡养老人别人会怎么看呢
给你个规定你自己参考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情理上 是可以的 但在一般 的情况下 你这个说法是很难成立的 因为你们二有书面上的协议 但你要是 想告 的话 还是能告 赢的

法不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