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职职工(56岁)病故的丧葬费应该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9:44:04
病故人:男,56岁,因病去逝。家中有一妻、一儿(已参加工作)。
病故人的母亲(有退休金,没有与病故人生活在一起)是否有权分有丧葬费?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比例为多少?谢谢!

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直系卑血亲代位继承。另外,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一般是均分,但是根据继承人的生活状况可以不平均,对弱者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