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礼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2:02:11
我们结婚才四个月.老婆收拾衣服走了.还说要跟法庭提出离婚.这样的话.如果我坚持不同意.叫她还礼金.这方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钱真的一点也拿不回来了吗?

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以往司法解释的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的婚姻法解释二,废止了以往的解释,明确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礼金: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给付礼金的一方有权要求接受方返还给付的礼金。

协商解决,可以适当退还

法律没有规定不拿礼金不能结婚,那只是你自愿的,钱拿不回来那钱去那里了呀,总该有个去向吧,或买成了东西,那就视共同财产平分算了

我个可能拿得回来,看占多在比例。因为你们婚姻短,应该拿得回来一部分。你们怎么这么快就离婚啊,是不是包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