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负次要责任如何赔付啊,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0:33:50
我是四川乐山的,去年5月12号我开着大卡车拉煤,因为当天下午发生地震,晚上不敢在家住所以决定晚上出车,在途中被交警拦下交罚款,当时我们是把车按照交警的意思停在路外边的,当我去交罚款的时候,一辆摩托车两个人(夫妇)突然以很快的速度开过来撞在了我的车上,我赶紧打120送他们去了医院,我的车,驾驶证也被交警扣来。他们住院期间我交了10000元,这是从保险公司拿出来的交强险,我自己上下取车,请吃饭,交停车费也花掉了3000多。现在男的已康复,女的脚还没有完全好,住院期间一共花了3万多医药费,昨天事故判决书下来了,他们负主要责任,我付次要责任,他们让我还要再付40%的医药费。我觉得我太倒霉了,自己也没有开车,他们突然撞过来,我还要付这么多钱,我们家就靠我跑车生活,还有个女儿在读大学,经济也很紧张。我也不太懂这里面的赔付原则,希望好心人帮帮我!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垫付与追偿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你的次要责任,就是有责按照交强险条款 来赔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其他就不能赔了,赔了保险公司也不会赔给你的。你现在一分钱也不能给了,让他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