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经收汇核销的金额如何退到境外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3:27:52
我公司有一批货出口到日本,客户付清了货款,我公司也相应的进行了收汇核销,但客户在使用产品时发现有部分不符合要求,故要求这部分产品进行成品退换,但由于金融风暴的影响客户决定放弃这部分产品,要求我公司把这部分的货款退还,我想问的是对于这部分已收汇核销的货款如何退到境外去?到外汇管理局办理什么相应手续?
我是上海的一家外资企业,我公司有一批货出口到日本,客户付清了货款,我公司也相应的进行了收汇核销,但客户在使用产品时发现有部分不符合要求,故要求这部分产品进行成品退换,但由于金融风暴的影响客户决定放弃这部分产品,要求我公司把这部分的货款退还,我想问的是对于这部分已收汇核销的货款如何退到境外去?到外汇管理局办理什么相应手续?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外管局去办理。
1.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2.出口合同
3.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核销单退税联正本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或已补税)证明
5.加盖海关"验讫章"并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章(退货赔付时提供)

这个还是咨询一下当地外管局比较好,各个地方的做法也是有区别的

要到外管局审批的,还是已核销证明,已退税证明,而要退货合同,带上公章,到当地外管局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