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欠款不能追究法人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3:23:11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两年了 因为是朋友开的公司 工作期间借给了朋友近2万做周转 是以公司的名义借的,去年开始公司效益不好 朋友又欠了我近2万的工资。问朋友催款一直要不到,实在没办法 我在去年年底的时候上诉法院和劳动保障。催讨近四万多的债务。官司打下来都是我胜诉了,但是在强制执行的时候出现了问题~~!!
法院给我的解释是 我朋友和法官说 他现在公司的银行帐号里面没有钱 公司现在也不运营了 空吊着的。法官说 因为官司的被告是公司的名义,他现在公司里面没有钱是不能追究到他个人身上的。就算在他个人名义下有房有车 法院也拿他没有办法~~!!
那也就是说 法院判的判决书等于一张废纸 只他不还 我还是拿不到钱
想问下各位 我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办~~~!!!

有限公司只对出资额负责

如果你有办法拿到公司的账簿,就可以看看他是不是拿着公司的钱做其他的事情了。
否则的话,没有办法了。

这要看你朋友公司的性质 是否是个人有限公司 或者是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性质的企业 如果是后面的两种情况 那么就可以对你的朋友进行债务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