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交接的问题,特急.请高人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09:38
我在一家公司做业务3年,老板也很欣赏我的做事,我觉得我自己真的已经很努力了,甚至有时都是我自己贴钱进去,但现在我终于承受不住了,选择离开重新找了份工作.让我在2月21号上班.今年过了年我2月11号提交的辞职书,但公司不放人,后来他说必须要交接一个月,让我到3月15号才可以走,我有跟他们说如果我现在不走我两头都没工作,但公司不同意.现在我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公司有规定,旷工2天就算自动离职,但押金和这些日子的工资都会全部扣除.我重新工作一定需要钱,所以很痛苦.请哪位高人指点:
1,公司规章上有说:员工请辞时,需于30日前预告为原则.员工辞职一律以书面申请为核准,并依规定办离职及移交手续始得离职.
2,公司的无定期合同上没有说一定要交接30天,但有一句话是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这样的情况,请问我怎么样有什么方法可以离开公司,现在已经离我递交离职书有8天了我有必须要交接一个月吗?
补充一下,劳动局规定辞职要提前1个月这个我知道,但我们公司是递交辞职书后,交接时间由公司主管批了算,请问这样合法吗?非常感谢!
因为业务每天要开车,基本都在300公里,得了腰椎肩盘突出算职业病吗?

同意二楼的建议。
是可以跟公司较真去干
但是你所浪费的是时间成本。
建议,好好跟老板沟通
1、我辞职是因为其他事情,并不是我到同行去,所以对于原公司来说,不过是损失一个人,而没有其他的问题。
2、提出感谢公司的培养,今后凡是遇到与公司相关的业务将极力向公司推荐。
3、留下联系方式,假如说有本人曾经涉及过客户,需要本人帮助,本人将保证,第一时间电话。
4、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的离开应该是公司业务的另一拓展。
5、积极配合公司的交接工作。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建议冷静处理。。
另外,在下一家公司,要尽快告知。这里的情况。
方式方法酌情考虑,千万不要不好意思说。
原则:不卑不亢。
一方面可以体现出上家公司对你是极力的挽留,说明你有价值。
另一方面,也是对下家公司的尊重。

一,新的劳动法规定,辞职要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你交了辞职书,一个月后走即可。符合公司规章上说的。二,公司的无定期合同上没有说一定要交接30天,这是证据,也不符合劳动法。很明显,他们在刁难你。你可以告他。找当地劳动仲裁。
你最好找律师问,他会告诉你怎么做,有了法律依据,你就好办了。不用怕,往上找,肯定赢。

刁难你吧,规矩都是人定的啊 要不你就去开个长假或病假什么的

押金和这些日子的工资都会全部扣除

这一条好象有问题吧

已经签合同了 估计你没戏了 求求老板呗 好歹做牛做马那么长时间了 很多事可以商量通的,但是如果你老板真就那么狠那你也没办法 骑驴找马是要冒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