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我们不在移民搬迁范围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3:38:05
我父亲生前所在的单位因为一水利工程,需要搬迁。 但所在地教委文件通知,只有在职教师有资格修建单位安置房。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家被排除在修房之外。我们现在的住房是以前单位的集资房,根据当时的协议所有权归集资的人,当事人去世后,其配偶享有所有权。但现在单位根据教委的文件只承认给予适当补助而拒绝修房,他们的规定有法律依据吗?我们可以根据法律来进行合理的诉求吗?我们住得好好的,他不修水库我们能搬吗?但是他们怎么能不负责任的一纸文件就让一个家庭蒙受如此大的水平呢?谢谢各位了。

好像的确是这么回事,你的父亲以前曾是该单位职工,但过世后,就没有单位的相关待遇了,而你们是家属,没有等同于你父亲的权益,单位只有适当补助,但不会把你父亲的这一部分给你们分享,除非单位领导同意,出于单位的义务等,否则是不可能的,就像人去世了,那么子女是否还可以领去世人的退休金--答案当然不可以,你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