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情况在外地可以离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25:20
我和她是2006年7月领的结婚证 她是广西人 我是安徽的 证是在她们家那里 也就是广西领的 后来因为种种原因 我们于2007年4月感情破裂 其实已经分手了 但还有个证 我们没有小孩 没有共同财产 当初也就是一时冲动 去她家里的时候把证领了。。。我们从2007年分开一直到现在了。她现在也有男朋友 我也重新找了女朋友 现在我很想离婚 不知道在外地 可不可以办理。。我在这里也查看了一些相同的问题 有的说可以在外地办,有的说不可以 一定要在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我发现那些问题都有一些时间了 不知道最新的情况是什么情况的
好象婚姻法又出台新的了吧。。不知道我们这个情况 可不可以在外地办
如果能办 需要哪些材料

注:她的户籍 在广西 我的户籍 在安徽

结婚证是在广西领的 问题就是我现在想在外地办离婚 不知道可不可以

不可以,具体规定如下: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按照规定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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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到原结婚登记办理,如果你们私下协议好了,并且任何一方能拿出证据,法院不会做出新的判定。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但要以诉讼方式才可以。

回登记结婚地户口处办理则不用诉讼。

不可以,婚姻法没有出台最新的规定。

到婚姻登记所在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