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处理完结,但保险期满,我换保险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4:11:40
去年的交通事故还没有处理完结,但是今年2月我保险合同期满了,我想换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这会不会影响之前事故的赔偿啊,原先的保险公司还作不作赔偿。很急,谢谢大家回答!

车辆保险是一年期的保险合同。
在保险合同期内出险,就必须按原来的保险合同赔偿。
保单丢了可以找他们公司打抄件。上交的理赔资料他们丢了也得给你赔。
如果遇到刁难可以投诉他们的上级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是小商贩,也是大的公司,内部总是有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
再就是运用法律起诉。

保险到期你可以随便换保险公司投保,只要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期限内,就不影响理赔。

没有关系,一点影响也没有。
但是上年的保单你还要继续保留就行了,
另外定损的理赔单你有吧,
有就赶快修车,快点把钱要出来,要不有可能拖你的。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
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拖拉机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交强险实施监督制度,在受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改装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辆均需具备有效的交强险保险,否则不能办理相关登记。
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

不会有影响。

当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