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学考试,看的懂的回我,回答的清楚,明了的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4:46:37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且不低于65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5分学分;选考课4门16学分;加考课6门34学分。
说明:1.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不少于14学分。
3.本专业权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4.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其他专
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
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在15门科目中全过就修满65学分,每一科都有他在这个专业的学分.选考科是当你有的科目一点都不会的话,如不考英语(二)它的学分是14分,就要从选考科中选几科加起来能够不少于14学分的来顶英语(二)的学分.加考是给港澳考生有些不用考的加上的,或同一专业不同学校的考的也有点不同.

看不懂

我晕了…没标点哒?还是我真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