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遇到的问题,量刑,法律,大家可以告诉我私了还是公办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53:30
首先是由一件打架事件

起因是生活中的小摩擦;
时间在中午,地点是农村三家人四合小院,有大约20几位亲友在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过年了,院子里杀年猪,大家都在忙碌,其中甲1对乙1提及平时不愉快的农村纠纷话题,乙1表示气愤,吼叫让甲1离开乙1所居住的院子,甲1不服,因其大哥家也在四合院中居住;
2.乙1的婆婆乙2看到争吵,拿起扫帚驱赶甲1,乙1也来用头顶甲1往大门方向(手中有活)并带侮辱性语言;
3.甲1被激怒,顺势往乙1颧骨部位击打一拳,乙1也被激怒反打甲1,乙1的老公见状随即拿起桌上的菜刀准备砍向甲1,被众人强行拉开;

伤势:甲1脸部轻微外伤,乙1脸部眼部轻微外伤,哭泣时将不干净的手揉到眼睛导致眼睛红肿加剧;

4.在亲友劝说下,乙1到医院治疗,甲1当众人面向乙1及其家人道歉,并承担了乙1全部医疗费用。

问题是:
在医院经过一系列诊断及几天住院治院的,医院诊断可以出院下乙方仍然以治疗未痊愈并有可能发生后遗症为由要求继续住院治疗,现甲方已经支付医疗费用共计2500多元。
现甲方没有拒绝乙方的苛刻要求,甲方也是农村人,但心里已经不能再作退让,只念双方都是亲戚。

请各位从法律和道义角度帮忙建议甲方该如何做呢?
感谢醉后无所谓、 天腾鹰、kkk7kkk、doudouxiaoxia的热情回复!

为了方便区分,我再将问题补充一下甲和乙各做的事
甲:
1.出手打了乙(乙方骂人在先)
2.甲脸部被轻微伤
3.为打人过失当众向乙道歉
4.支付了乙的医药费(乙的伤在脸部,却要求做了全身CT及其他检查)
乙:
1.辱骂并用扫帚驱赶甲
2.乙的丈夫打伤甲的脸部轻微伤
3.邀其亲属恐吓扬言要打死甲
4.在医院证实痊愈后,仍然住院要求甲承担费用

作为甲方,是否还有必要继续为乙承担医院费用?
如果要公办,甲方具有什么权利?乙方应该做出那些赔偿呢?

谢谢各位的积极问答!

轻微伤是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更提不到定罪量刑什么的。实际上甲并不算过错方,根本不用道歉和赔钱。你一赔钱就好像是理亏一样。现在应该要回垫付的2500元,还要主张你的权利,即面部轻微伤的医治费用。与对方协商不成就起诉。注意证据的采集,控制。理清事件发生的因果顺序。

甲方应该观察一断时间,听医生怎么说。 如果没事的话就算了,毕竟是亲戚。

乙1是女人吧,还有你跟甲1应该是比较亲的。

甲1伤人了肯定要赔钱的,带上一点营养品去看看她,也许甲1因为这一场架好友

度提高了。也就是冰释前嫌了,只要甲诚恳点多说点好话,乙就会原谅你的。

有什么事说出来未尝不是件好事。

1、不构成故意伤害;
2、可以请求民事赔偿;

事情解决的轻率,应该先询问医生,处理好之后,在和甲一家协商!如果已经解决完了,在情上不应该再说什么了,但在理上,你有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