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纠纷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9:03:18
事情是这样的,我爸在最早的时候用爷爷的工龄买了一套房子,(钱是我爸出的)但是房产证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后来我爸爸去世了,我爷爷在我答应照顾他之后就要把房子过户给我,我们当时走的是房产交易过户,(就是通过买卖合同,手续费少点)我爷爷也同意的,并且去房产交易中心签字,现在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现在我爷爷不知道发什么神经,说我并没有好好照顾他,当时是欺骗他的,再说交易房产的钱也没有给他,要告我收回房子,事实上我和我妈妈对他极好,他身体也很健康,我妈定时去看他,过年过节我们都去照顾他,他现在又这么说我们,如果他告上法庭,他有胜算的机会吗?当时他同意的,现在他又一口否认,我应该怎么办?

你爷爷把房子更改成你名字的行为,是一个赠予行为,而赠予行为是不可逆的,从房产证过户那一刻起,该赠予行为已经完成,完成后,你爷爷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与这赠予行为已经没有关系了,不论他有什么理由,都不能把房子拿回去了,因为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房子已经确确定定是你的房子了,你因为你爷爷的赠予而获得房屋的产权,这房子跟你爷爷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他是没有胜算的机会的。

他否认赠予,法律上是不会承认的。民事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你们有他同意的证明,他在买卖合同上签了字,而他不可能有他当时否认的证明,因此法律是不会支持他的,

你们是私下成交的没有任何协议吧,没有体现价格和交付日等等的任何条款,
理论上说已经更名为你的名下,就不可能在反悔了,没有什么胜算,只能说无理取闹了
这一建议而已

房产证是最有说服力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