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幸福?幸福的基本原理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2:35:30

1、定义

幸福是指人感知自己的需要、条件和活动趋向和谐的生活状态。
用一个简单的比喻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怪兽.因此幸福也可以理解为对欲望的满足.
4〉幸福的原理
幸福不是宗派神学的禁欲体验,也不是礼教理学的享乐感受,更不是金钱地位的无限欲望,而是信念和向往实现的人格满足。以下是根据当代人学家张荣寰相关学术中阐述和总结的幸福原理:
1.幸福都是人生某种重大目的得到实现的心理体验:一个人无论要获得什么幸福都不会一次达到,或长或短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奋斗才—达到幸福的彼岸如果我们依据幸福实现的这一特点,又可以将幸福分为过程幸福和结果幸福两类。但是无论就幸福的定义看还是从分析的各种幸福来说,幸福都是人生某种重大目的得到实现的心理体验,这似乎意味着幸福都是一种结果,都是结果幸福。因为目的属于结果范畴:目的是预期结果,是为了实现的结果。所以,幸福也就是达到了某种预期结果的心理体验,这样看来、幸福似乎只存在于结果中,而并不存在于过程中,因而过程无所谓幸福,幸福都是结果幸福。
2.德性幸福比非德性幸福更为纯粹和高尚:立德是一个人做个好人、有道德的人、品德高尚的人的道德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是完善自我品德、实现自己的道德潜能的需要、欲望、目的得到满足的幸福。因此,一个人的德件幸福与他的美德是同一的:有德就有福、有福就有德,或者德就是循环就是德。德性幸福与美德是—回事,对于意志完全由德性支配的人来说,有德性的行为始终是最大的幸福和喜悦,即使它并不带来外在的幸福,即使它反给他的肉体;带来磨难。斯宾诺莎的规则是适合于他的,幸福不是为德性准备好了的,而是由自身的德性带来的。”与之相对,非德性幸福则是以美德之外的东西为目的的幸福,如追逐金钱、名利、地位等等。这种幸福与美德是两回事:德不是福,有福虽须有德、有德未必有福;美德在这种幸福纳拥省者那里只是取得幸福的手段,而不是他们追求的。很明显,德性幸福可以是一种利他幸福。因为一个人要做一个好人、高尚的人,只有去做好事、高尚的事;而无私利他无疑是最高德性幸幸福。
3.创造性幸福显然高于消费性幸福:幸福可分为创造性幸福与非创造性幸福,如果用伊格内修斯的术语来解释,就是消费性幸福。这里的消费性是指消费、使用别人的创造性成就或者是消费物质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