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3:11:43
我家房子是82年的老房,土木结构,没有集体供暖,每家都是自己烧土暖的,从一楼至顶楼的烟道是通着的,我家在三楼.今冬,一楼生煤炉,使租我家房子的人中煤气了,据她自己说很严重,住院了。想要我赔偿.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赔偿她的损失,如果需要赔偿的话,包括哪些费用?这件事是否可以上诉打官司?(注:我们有租赁合同,但是合同中没有注明房屋的结构这一事顶.而且原来烟道的位置是封好的,现在封口的东西不见了.不知道是自己掉的,还是这家人放东西的时候碰掉的.我家房子向外租了三四年,换了三四家住户,从没发生过这种问题,)
虽然合同中没有房屋结构的具体内容,但在入住的时候口头告诉过他们了.而且事出之后,我三翻五次去家里看她,她都避而不见.
另:我在河北省,不知道不同的地方对事情的处理结果会不会不同!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回答如下,供参考:

  第一: 你们之间构成租房合同法律关系。

  第二: 对方因为煤气中毒造成的损失,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主要是针对你们,因为你们之间构成租房合同法律关系。

  侵权责任可以向你们家和一楼使用煤气的主张。

  第三: 如果主张违约责任。你们是不是承担责任主要看有没有违约。

  合同法 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基本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个人认为,你们的义务主要是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并维护承租人的安全。

  由于烟道的位置出现问题致使承租人损失,应当属于违约,你们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你们在合同中有约定烟道的问题,或者证明你们在烟道的问题上没有过错,属于承租人毁坏了烟道,那么造成的损失不算你们违约。

  第四: 如果主张侵权责任,他可以向你们以及一楼的主张共同侵权。

  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参考!

  河南 郑州 曹律师

咨询律师吧,百度知道估计帮不了太大忙,不过你应该是有一定责任,因为毕竟是因为你家老房子的结构所产生的问题导致人家中毒,不过到底严重不严重什么的,可以鉴定啊这都好说,然后是否是人家碰掉的封口的东西可以找证据证明

应当赔偿
鉴于您说的,在你们双方租赁合同中并没有体现关于煤气中毒的条款,那么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作为房屋所有人来说您应当承担责任。
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