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军人犯法归谁管?(偷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30:46
如果正在转业的军人发生偷窃行为 地方警察是否能管?此人档案不在地方 是否地方警察无权审理这样的案件?如果双方调节不成 是否地方警察便无能为力?在侦察案件期间是否有以机密为由 拒绝提供身份证明?

地方警察如果发现其确系违法,可以将其拘留,然后联系其部队相关人员(一般是保卫部门),将其提走,由部队给与其处分,被害人可以监督,如果损害严重可以送军事法庭审判

正在转业的军人,只要没有离开部队,注销军籍的,在军队内盗窃。仍然由军队保卫部门主办,地方公安协办。在地方盗窃则由地方公安主办,军队协办。

如果已经转业,只是档案尚未移交,但是已经离开部队,取消军籍的。由公安机关主办,军队保卫部门协办。

如果已经转业,档案已经移交地方的,由公安机关主办。

侦查期间不得以机密为由拒绝提供身份证明(军官证,没有取消军籍就还是有效的)。

军人正在转业中,在未到地方报到前称为转业待安置期,还具有军人身份,由原部队管辖。若在此期间犯罪,由其原部队的保卫部门负责侦破,军事法院负责办理,涉及地方的,由相关的地方公安部门协助。

在转业手续未完善之前由军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地方警察无权侦查此案~

由部队保卫部门主管此案,地方警察配合部队保卫部门,这是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