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5000元钱,有借条但人找不到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6:16:46
我的一个朋友借了我8000块钱,打了借条,但是还款是分期给,08年2月还1000,4月还一千,8月一千,09年1月一千,09年9月4000,现在还了3000了,而且每次还好我都签收了,但后面的就没还,还有就是欠条上09年1月的他写错了,写成08年1月了,他总数上面写的是8000,这样的欠条在法律上面生效吗?如果生效他要是一直不还钱,我在几年之内可以起诉他。
但是他欠条上有个日期写错了,就是09年一月,他写成08年一月了,我不知道那欠条还具有法律作用吗。他写欠条时间是08年2月写的,他写的形式是:今欠XX8000元整,还款分期如下:08年2月还1000,4月还一千,8月一千,08年1月一千,09年9月4000.这样看上去时间就有问题了。

笔误对这个是没有影响的。根据法律的规定,请求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他应当还但是没有还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两年的时间,但是如果你期间一直采取催讨的措施,而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或者是他中间有持续还款的行为的,那么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重新计算的。

让司法部门去找他呀

生效的~~~~
借款可以约定还款时间~~~~
不过要注意的是,在约定时间未还款的,可以起诉他~~~~
一般这种事情是有两年时间的~~~~你在两年内任何时候都可以起诉他!!~~~
当然,如果你找不到人,也没有关系,法院会发公告,缺席判决的,一旦你找到他,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告他

去法院起诉

这张欠条应该是从他写给你的那天起计算,两年内他还没有还清的话就必须要去法院起诉他,否则你的欠条就会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