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专业律师帮忙,解决银行霸王条款事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45:02
我于07年在银行存款定期1年,应在08年11月到期,我忘记了此存单,至09年2月才想起来支取,可以我忘记了密码,我本人持有身份证竟不能取出自己的存款,银行一定要求我填写挂失申请,并支付10元钱的费用再等8天,才能取回我自己的钱。我觉得这样是不合理的,因为我有原始存单,存单背面只是写着“请牢记密码。如果遗失存单需要凭身份证挂失等”没有注明遗忘密码也要走挂失手续,我存款时也没有人提示我密码遗忘要挂失及挂失手续如此麻烦。我认为由于我忘记密码就不能取我自己的存款,银行这样做是没有道理的。首先,钱是我的私人财产,我应该随时有权取回。其次,银行所谓的挂失规定并没有在我存款的时候有人充分的告知我“遗忘密码就要经历如此不合理的挂失手续”,我只看到存单背面的提示“牢记密码。遗失存单需要挂失等”,和现在银行所谓的规定并不一致。我认为存单是我与银行的存款合同是唯一的凭证,银行所谓的规定并不能强制我必须挂失才能取回我的存款。再次,设置密码是为了保护我的账户不被他人冒领,现在我本人持有持有原始的存单和身份证已经足以证明我的身份,和我对此存款的专有权利,银行没有理由以忘记密码为由拒绝支付,而要求必须办理所谓挂失否则不予支取。最后,我认为银行这样所谓的规定是霸王条款,侵犯了我对私人财产的支配权,给我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由于着急取钱,我被迫按照“银行的规定”办理了挂失手续,我在申请原因一栏填写了“有原始存单,但密码忘记,银行不予支取”被银行拒绝受理,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写“忘记密码”,并在申请栏的下面有一段莫名其妙的文字,“出现一切问题,由申请人自负等字样”必须要求我签字,否则不受理。我觉得这些都太霸道了。我被迫填了3次申请才复合他们的规定。
我想要个说法,但是我不是专业的律师,我对法律有一定的兴趣,希望结交同样反对霸王条款的律师朋友或司法工作者,为减少这些霸王条款出一份力量,不求多少回报,就为老百姓讨个公道。

这不是霸王条款啊。这是业务规定。如果前台柜员给你取款,事后监督要找他,银监会也会列此笔交易为可以交易,查这个账户,你要怪就怪那些洗黑钱以及利用存折来犯罪的人吧,是他们搞得银行规则越来越严格,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