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离婚协议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9:32:50
和LG离婚了,我们签了一份这样的协议,房子归LG,给我4万块,按揭他出(房子是结婚时按揭的,我出了4万,他出了两万)电脑,冰箱他要,我要了电视,洗衣机,~~我们是在民政局按了手印的,可是还有些东西没有写在协议上,比如结婚期间我用钱买的摩托车,价值1万多归他了,后来我说想要冰箱 他答应给我了 没有写在协议上,当时只想快点结束这段婚姻,可是现在我后悔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重新分,因为到现在,我除了冰箱,电视,洗衣机就什么都没有了,可就这点东西的钱加上还不如手提电脑的钱,还有那个车子没有写在协议里,我是否可以要回来??我该怎么做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或一方取得的财产,在法律上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就你所说的结婚期间你用钱购买的摩托车,由于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这台摩托车只能算做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由于你们采取的是协议离婚,并且在民政局办理了手续,说明协议上的内容是你们同意了的,也是出于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但根据《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问题结实》其中规定: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而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另外,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返回,请求变更或撤消财产分割修仪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此,你需要注意,法院在判决时主要会看你能否证明订立协议时是否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这就是你是否胜诉的关键所在!

希望可以帮到你。

去抢,等她去告你你坐守渔人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