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数学下概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55:49
越多越好

有点错误,改了一下 ,这里面数字多了0
初一数学概念集锦

对于具有相反意义的量,我们可把其中一种意义的量规定为正的,用过去学过的数表示;把与其相反的量规定为负的,用过去学过的数(零除外)前面放上一个“-”(读作“负”)号来表示。

为了表示具有相反的量,上面我们引进了-5、-2,像这样的数是一种新数,叫做负数(negative number)。过去学过的那些数(零除外)叫正数。

零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正整数、零和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分数。

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画一条直线(通常画成水平),在这条直线上任取一点作为原点,用这点表示O。

像这样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我们发现,在数轴上表示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正数都大于零,负数都小于零,正数大于负数。

像这样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称互为相反数。

零的相反数是零。

我们把在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

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零的绝对值是零;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有理数加法法则: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2.绝对值不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3.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零;4.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便。

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相加,和不便。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这就是有理数减法法则。

把一个因数换成它的相反数,所得的积是原来的积的相反数。

有理数乘法法则: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与零相乘,都得零。

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