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租房双方解约后房主不退租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0:44:04
我于08年11月29日和房主郭安琪(她是做房屋装修设计的)签订了在土门西城芳洲A座12110室的租房合同,我交了租金,她写了收条,但在入住时房子因为郭安琪的个人原因导致断电,无法居住,所以30日郭安琪给我写了合同解除手续并写上了1日给我退还租金,但我第二天去的时候她说她困难,凑不够钱,说缓一段时间给,我看她一个女孩子,就没有在继续坚持,让她尽快给我,但此后她一直到现在还拖延不给,现在这个烂货电话也不接。
这个烂货当时给我说的她叫安琪,给我看的身份证名字也是安琪,身份证现在看来明显是假的,我最后查到她的真名叫郭安琪,但我没有留复印件,她是西城芳洲A座12110室的房主是真的,这没错。
现在求助各位高人:一、她这样做属不属于合同诈骗,有没有刑事责任,要让她受到应有的惩罚。二、没有刑事责任的话,现在怎么解决此事。
请各位不要粘贴复制别人的答案,具体就此事回答一下,谢谢各位。
我们当时已经解约,(双方签的合同和烂货的解约说明都有,关键是这个烂货当时用的名字不是全名,这个烂货个小小的,长发,看着很清纯,但没想到这么龌龊),我就没在里面住,找派出所也没用,当时解约后她说退钱,我也没有要钥匙。钱说少也少,4600,但我便宜这个烂货不划算。 这个烂货是做室内设计的,以前在西安元洲装饰做设计,像这种低劣人品的人也会有人找它做设计,也不怕被骗。
有能通晓法律方面的朋友更好,给我从法律的程序角度回答一下。

我认识个安琪,现在在广告公司,名片上印的是叫安琪,但是中国的姓里面没有性安的吧?长发,个小小的.不知道是不是和楼主说的是一个人?
欠你的当然要还你,就是起诉她也是败诉的那一方,论不到你掏钱,当然你要能找到她.最好是她的公司.不要指望什么报应之类的.

那要看多少钱要是钱多就找当地派出所要是少的话就别要了.如果你觉得冤枉你就把他的房子转租出去.或者你也就别搬还在那住.你就一直别走.
要不然你就先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我想你这些钱要是通过法律一是人家未必能受理二是他会要你详细的证据你可有,想想吧!要我说既然这样还不如用另一个手段制裁他一下出出气.我想就她这种人虽然现在他得了但她失去的会比这多的多,我的看法是你是坦荡的她是可怜的,凡事都有轮回的她的报应会比你还掺!

告他

到法院直接以不正当得利起诉,并赔偿利息!

d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