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4:43:56
我是农村人,房产证的申请,需要什么手续,主要是需要走哪些程序????具体上是怎样和共产党的步骤合作??农村人很无奈??????

有事说事,有难题就问,大家共同帮助解决就行了,你的这些东西和共产党是扯不上什么关系的,纯是拉大旗扯虎皮,吃饱了撑的你。不要把什么坏事都记到共产党的头上,如果没有共产党,也许你根本就不会生出来,共产党有千错万错,能让你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看看蓝天大地已经是你的造化了。除非你是那些有罪的地主的后代,或者你的心里有着太多的阴暗面。建议你放下包袱,让阳光照进你的心田,否则你会短寿的。

言归正传,关于房产证的申请手续相关规定如下: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