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有个阿姨很好要收我作干儿子?问题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2:29:35
我中国人。刚到美国。现在住的地方的房东阿姨很喜欢我。要收我作干儿子。。。我爸妈也同意。。。是否我手续全部办好的话我也有机会拿美国绿卡。。。对了。这个阿姨是美国绿卡。。。懂得朋友帮忙啊。。。急。。。

收你做干儿子的话应该就是你作为一个父母在世的孩子被永久居民收养,下面是我给楼主找的资料,仔细看看哦~比较重要的呢~

从移民法的角度来说,收养子女应分为收养孤儿和收养亲生父母在世的子女。两者牵涉到不同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我们现在谈谈收养亲生父母在世的子女问题。

一、收养子女不得超过十六岁。一般说来,子女是指未满二十一岁的未婚儿子或女儿。然而收养子女,则不得超过十六岁。不过,十六岁是指收养的手续必须在十六岁以前完成,申请移民在十六岁以后也可办理。

二、必须与收养人居住至少两年。被收养子女必须同收养人共同居住至少两年,或收养人必须享有两年的监护权。移民局在审理收养申请时,对这两点最为注意: 1、共同居住——收养人必须提供有关共同居住的文件,其中包括:——收养人拥有或保有被收养人居住的房屋或住所;——收养人在经济上抚养被收养人的证明。如果收养人同被收养人即被收养人的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往往会引起移民局的怀疑。同时,如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在一起居住的时间很短,也会受到移民局的注意。比如有一案例,居住在美国的叔叔收养了居住在菲律宾的侄子。在办理好有关收养手续后,叔叔便飞回美国,侄子则和自己的亲生母亲一起生活。当叔叔后来为侄子办理移民手续时,被移民局否决。2、法定监护权——仅仅出具非正式的监护文件,即使是经过公证的监护文件并不能满足移民局的要求。必须经过收养人所在地的法庭或其他政府机构批准,法定监护方能生效。

三、收养必须符合被收养人所在国家的法律。为了防止买卖儿童的现象发生,收养必须符合被收养人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这一点有时会牵涉到十分复杂的国际法,在申请时应加以注意。同时,中国一些约定俗成的收养形式,如过继等,都无法得到移民局的承认,必须办理正式的、政府有关部门承认的收养手续。

四、被收养人的亲生父母及兄弟姐妹无法申请移民 。
一旦收养手续完备,被收养人通过收养移民美国,其亲生父母及兄弟姐妹与被收养人的关系即告终结。其父母及兄弟姐妹都无法通过被收养人移民美国。在1993年的李氏案例中,申请人在入籍之后,为其收养父母申请移民。其收养父母的移民批准之后,申请人又为其亲弟弟申请移民。移民局认定,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