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3:47:30
你好,我们是03年结婚由于现在感情和家庭上有烦恼,我们双方自愿提出离婚,女方想要财产我们是04年年底贷款买的房子(17万),首付都是我一个人拿的(我借了不到30000元)而且以后都是我一个人要还贷款.我们有个15个月孩子,女方不要孩子,我们是这样协商的,孩子给我,抚养费不用女方拿,我在给她点钱请告诉我应该给女方多少钱呢?我是长春的,长春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可以告诉我吗?我很急的,请快点告诉我好吗?谢谢!

一般来讲,女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的,而且一直到孩子成年,你想想看这17年是多少钱?既然是协商离婚,给多少钱你自己看着办,只要她同意就可以了.可以大胆的说,要我说,一分不给也是合符情理的.

房产虽然是由你付款,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分。如果是协议,只要你们双方同意,无论怎么分都可以。

按照2008年长春平均工资24190计,抚养费不应低于400元,当然,这还要结合你们的实际收入水平,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不超过50%的比例给付。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分期支付,直到孩子满18岁。

你在离婚后承担了还贷款的责任和孩子的抚养责任,没有义务再承担女方的抚养费,除非她是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且是你提出离婚.建议你不要给她钱,而且向她讨要子女的抚养费,否则,会助长社会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