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6月份生产,08年3月份同事帮我打了辞职报告,08年6月份我和公司仲裁,说过了时效,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0:58:29
2007年6月26日生孩子,2008年3月份没有去上班,公司同事帮我打了辞职报告但是我没有签字,2008年公司停发工资,7月份我仲裁劳动仲裁说过了时效,我该怎么办,谢谢 2008年11月份公司又在我的工资卡上打给我4500元

问题是你没有说清楚你申请劳动仲裁的内容是什么,如果根据你的叙述,你是针对08年公司停发你的工资,违反劳动法关于女职工怀孕或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那么在2008年7月你提出劳动仲裁,没有过时效呀,新的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不是过去的60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