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领导人参加国际会晤,什么场合该国家主席出席?什么场合该国务院总理出席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21:30:32
例如东亚三国领导人会晤是国务院总理出席的,而即将举行的伦敦24国峰会又将由国家主席出席,这样安排的依据是什么?求达人详解!谢谢!
感觉别的国家总统和总理,其中只有一个是实权人物。而在中国,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都是实权人物,为什么呢?

一般情况下,国家元首级的会晤访问由国家主席出面、政府首脑级别的会晤访问由国务院总理出面。由于我国实行的是集体领导体制。所以在必要情况下,元首峰会也会由国务院总理出席。象此前的G20会议就是如此
其它国家的政体实行元首制或政府首脑制。前者拥有实权的是国家元首(总统)比如美国、法国;后者拥有实权的为政府首脑(总理、首相),元首更多只具有象征意义而无实权,比如德国、英国、日本。但通常而言,国家元首具有的权力为三军总司令、此外也有批准政府首脑人选、内阁人选及解散国会的权力,具体行政事务又政府首脑负责。
我国也是实行政府首脑制。但国家元首按目前惯例同时兼任执政党领导人和军委主席,当然也有相当权力。但我国实行集体领导制,这一制度又有别于国外的元首制和政府首脑制。

有个外交对等原则。

中国国家主席这个职位几乎是没有什么实际权利的,他要和人大常委会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使用。

比如一个法令,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主席才能签署实施。

我们的国家主席的权利之所以给人感觉很强大,原因是国家主席和党的总书记由一个人担任。

如果国家主席没有同时担任党的总书记,你就会发现主席这个职位是没有实际权利的。

但是为了保持政府的稳定和增强党执政能力,现在国家主席和党的总书记由同一个人担任。

你看看下面的名单,结合历史,就会有更多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
刘少奇(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
宋庆龄,董必武(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
董必武(1972年2月24日—1975年1月17日)(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
宋庆龄(1981年5月16日授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2年以后)
李先念(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8日)
杨尚昆(1988年4月8日—1993年3月27日)
江泽民(1993年3月27日—2003年3月15日)
胡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