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有权利只根据对方的轻伤不根据原因抓人吗?警察这样做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2:09:40
警察不调查原因,他带着人来打我,我把他打成轻伤,我属于正当防卫,警察不管原因只重结果,要我拿钱,不然就拘留我,这合法吗 还说我防卫过当

造成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无论是谁对谁错,造成轻伤的原因是什么,都需要承担责任,警方不会因为事发原因而减轻或免除处罚,但正当防卫的除外。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违法。

凡是构成轻伤害以上的,加害人都涉嫌故意伤害罪。

对于刑事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是主动抓捕的。

原因等不影响定案,即便是有原因的故意伤害(报仇等)也属于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凡是构成轻伤以上的,都涉嫌故意伤害罪。

这个怎么说呢,其实就是这样,如果一个人对别人做很多很过分的事但是不触犯法律,虽然那个受害者很可怜,但是如果那个受害者对那个人做了触犯法律的事,比如找人打了他顿,那么那个受害者就得受法律制裁,听着觉得法律狠无情,但是就是这样,也许法官什么的会酌情处理,但是还是犯法了。

警察绝对违法.具体你可以翻阅<治安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太晚了,我要睡觉,不细说了.

警察办案是依据法律规定,而法律是根据伤势情况决定,如果一方的伤势构成刑事的话就明显重于对方,就追究另一方的刑事责任,而原因只是作为考虑的情节,也就是法院判刑时作为量刑的考虑情节,对于案件的性质是不影响的。所以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