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19:45
想要协议离婚,房子首付是男方交的,然后是两人共同还贷款的,现在还没下房产证,我不要房子,男方要房子,那么协议上写明离婚后的贷款由男方支付就可以吗?我就没有还款的义务了是吗?
房产证是他的名字,还款存折也是他的名字,但是贷款还有好几年才能还完,这对我的公积金使用有什么影响?比如这之间我要用公积金买新房子,怎样解决呢?

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时双方可协商该房产归属及作价补偿问题,原则上谁得房子谁清偿贷款!
  此外,过户问题也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1:按你所叙,你们应该是协议离婚,并对财产的分割做出了相应的约定。这个约定是受法律保护。 2:房屋做为不动产,以登记注册为准,《房产证》登记为谁,谁就拥有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你们在对房屋的归属做出约定后应该到房屋登记主管部门,做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到你的名下。 3:房屋按揭贷款是可以转按揭的,为了防止你延误还款期限,扣发你女方的工资,你应该到银行办理转按揭手续。

  为慎重起见,建议你到当地正规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

  高民院关于适用《华民共婚姻》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及归属达协议民院按情形别处理:
  (一)双均主张房屋所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应准许;
  (二)主张房屋所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房屋作评估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