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受理承兑汇票贴现时审查疏忽,未发现票面收款人名称(用简称)与背书章不完全相符,我行已贴现,怎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45:43
急!急!急!我是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承兑汇票贴现时审查疏忽,未发现票面收款人名称(用简称)与背书章不完全相符(收款人:AA市BB有限公司,背书章为:AA市某某区BB有限公司),现已经贴现(4天前),经查为出票人出票时提供给签发银行错误信息造成,请问怎样处理才能不影转帖或到期兑付?出票人出据证明可以吗,是否有必要让出票行再出据带“不影响到期兑付”字样的说明,出票行能给出吗。

如果你很着急,直接联系收票人和后面的背书人,让这两家单位同时出具证明,证明里要有票面详细信息以及错误的解释,最最关键的是在证明的最后要写上“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证明最后要加盖公司印章,财务印鉴章。

如果不急,直接将票据退还给贴现人就行了,我们这边的银行对我们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在自行联系出证明未果的情况下,直接就给我们退回来了,不过等到证明齐全之后,在未到期之前仍然可以拿去贴现。。。如果接近到期日,直接送银行托收了。

贴现中碰到这样的事情很正常,你不要着急,有了证明,不怕。我们碰到这样的情况多得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