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计划生育处罚条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07:11
我女朋友够年龄结婚并怀孕2个月了。。但是我差2个月才够法定结婚年龄。。会罚钱吗?要罚罚多少?
我女朋友够年龄结婚并怀孕2个月了。。但是我差2个月才够22岁。够22就马上注册。会罚钱吗?要罚罚多少?BB出世后要罚款吗?罚多少。。我这里是广东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我2个都是农村的。。拜托大家解答。。详细点。。

到法定婚龄马上办理结婚登记,并到当地乡镇计生办办理一孩生育手续(小孩出生前),按我对法条的理解是不会罚款的.我是湖南省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 ,我们这里出现这种情况,只要按上述操作就不会处罚.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修订,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三条 生育第一胎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生育的,由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
  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养费。

交了罚款就能办了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