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班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成了“三无”人员,即无经济来源、无经营场所、无居住地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26:19
粮食企业改制,是政策所在,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我们能充分理解,也应当积极配合。现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粮改的系列政策、法律规定,向领导撰文反映,要求予以慎重研究,妥善处理。
一、湖南省汉寿县粮食系统改制,应当上下联动,同时进行
全县乡镇共有31个粮站和多个网点,城区有福星楼宾馆及门面,商贸城100多个门面,粮贸若干个门面、原城关东、西、北的地产及门面,均属本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程序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审查盘点实物,清产核资,宣布总资产、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接受民主监督。更直接的是让我们有知情权,了解企业的情况,有利于化解不平衡心理。
二、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给予切合实际的安置和经济补偿
我们都是企业二层副职骨干或有着20多年乃至30多年工龄的老职工,对企业的资产现状胸中有数,企业的全部资产,如经全面清查盘点,依法评估,约有1.5亿元以上。根据2006年《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第(八)条关于“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和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的规定和粮改企业的系列政策,结合本企业改制需要安置的对象只1400多人,目前拟定人平派资才2万元多一点,总额才3000来万元,而企业全面处置的资产值在1.5亿元以上,无论怎么安排分配,这一派资方案不合情理,不合政策,没充分考虑需安置职工的承受力,侵害了分流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被迫资产处置后,我们这班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成了“三无”人员,即无经济来源、无经营场所、无居住地方,我们决不会同意该安置方案。

国企改制,其中最主要的程序就是召开“职工大会”,通过“安置方案”,请上网搜一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成立工会,有权了解改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