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婚前财产公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4:06:17
情况是:婚前
1、男方家一次性购买住房一套,房子是男方个人名字
2、女方出钱装修男方所一次性购买的房子,女方父母另为女方以贷款方式买房一套,贷款及首付都是父母给的。
如此情况,结婚时有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
男方的房子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的房子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也是许多当事人所熟知的,但修正后的《婚姻法》对此未予以采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界定婚前财产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否在结婚之前,但在实践中还存在财产权的取得是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依你的情况,1、男方的房产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有相关证明证明装修的钱是女方出的,那么女方可以主张这部分财产的权利,但产权仍属于男方。2、女方的房产是也是你个人的婚前财产。但是你们二人均有主张贷款部分的权利,以后你们结婚了,你老公只能主张贷款部分的权利。
特别提醒:保存好相关的证明(如:首付发票、装修发票/收据、购房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