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关于《伤仲永》这一课的“之”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3:25:56
伤仲永第三段,“王子曰:”开始,我要后面所有“之”字的解释。

原文:王子曰:仲永之1通悟,受之2天也。其受之3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4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5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6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7天,固众人,又不受之8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这样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之”字的解释:
1.的
2.表示宾语前置
3.这,此
4.这,此
5.表示宾语前置
6.表示宾语前置
7.表示宾语前置
8.表示宾语前置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忽啼求之
借旁近与之
余闻之也久
不能称前时之闻
(翻译加点字1到5为之 6到9为于)
环谒于邑人
于舅家见之
贤于材人远
受于人者不至
1.代词,指书具
2.代词,指仲永
3.代词,代这件事
4.的
5.到
6.在
7.比
8.从

原文:王子曰:仲永之1通悟,受之2天也。其受之3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4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