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我,对方不让我家孩子怎么办?(我是男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28:29
我是08年6月由女方起诉离的婚,离婚后因女方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孩子的抚养权判为我,离婚后孩子由我们共同抚养(女方的生活费直接交到学校),但是最近女方却以我再婚对孩子不好为由,不让我见孩子,想改判孩子的抚养权和户口,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才能见到我的孩子?谢谢各位老师的指导。

判决原则
(1)6岁的孩子归谁抚养,要看哪一主的抚养条件更好一些:不仅包括经济条件,还要看能给孩子提供的教育条件等。
(2)另外,如果孩子已经成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意愿,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尤其是10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对抚养权归谁可能会起很大作用。
(3)孩子平时与哪一方共同生活较多、与哪一方及其家人感情更好,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

如果女方有经济收入保障,如果坚持要抚养权,法院会判给女方的。但是看望孩子是你的权利,法律会保护这项权利的。当然平心静气的协商是最好的办法。

目前还是你拥有抚养权的嘛,她想通过法院要回抚养权,得由她举证说明你不适合带孩子才行。何况,无论谁负责抚养,另一方都有探视权的。

1,如果你愿意放弃监护权,协商就可以,关键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2,如果你不愿意放弃监护权,就只能维持现状了。3,只要双方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谁监护都一样。4,女方若要变更监护权,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先跟女方沟通,若无效就用法律来解决.这种人就是妒忌且心胸狭窄.孩子不能长期跟着她生活,对孩子成长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