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人挪用公款犯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0:12:06
我是一有限公司股东,我占50%股份,因和法人产生矛盾,不愿在合股下去,但在我们没有正式清算之前,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司银行帐上现有的45万现金转走了。(公司所有的印鉴章全在他手里),请问他这样做违法吗?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控制他继续挪用公款?请高手指教,不懂的就不要回答了。谢谢配合。

1 如果你的说法属实,则这位法人代表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相关条款,如果他占有已有,则为职务侵占罪,如果是挪用后从事经营活动,超过3个月以上的,属于挪用资金罪。具体法条为刑法第271、272条,你自己可以查一下。
2 你可以与他谈一谈,请他不要一意孤行,如他不听,则可以向公安局经侦大队投诉,他们会按照经济犯罪来处理的。
3 如果只有你们两个股东的话,其他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了,股东多的话,发起如开股东会,要求了说清楚,并作好清算工作。

报案,威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