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视力要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0:57:18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是根据二0一0年十一月人社部印发〔2010〕82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特殊标准》)。《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眼科
  第三十八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与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与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第三十九条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你有关系么?有关系就好办了。没关系到时候会被挤掉的。
我以前几个同学报考的时候就是这样分数和体检都通过了,最后还是落选了。

500以下都可以。。。有关系的话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