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下来后,受害者还能否提出民事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3:49:18

可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九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当然可以,
如果刑事中没有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另行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不同的是刑事附带民事是不交诉讼费的,民事诉讼得交诉讼费。
还有,不能超过自受伤害之后一年这个时间。

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