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养孙女继承房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7:02:22
老人数年前过世,留下房产一套,无亲生子女.现老人养孙女办理遗产过户,带齐手续去公证处公证,后去房产局办理变更户主时,房产局不给办理,说养孙女无继承权,怎么处理?
老人过世前并未来的及留下遗嘱.但是是养孙女奉养一并生活的.且该养孙女为旁系孙女,所以是以祖孙相称,实际上是父女之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需要有哪些书面证明其实际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如想顺利完成所有手续,还需要哪些证明或是程序?

1.是否办理过收养关系,办理过收养登记的,应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2.户籍证明也就是户口本是否办理过登记。
3.上述东西都没有,如果有相应的人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