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产权问题~很急,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3:31:12
80年代我爷爷家遇到拆迁,政府补了两套房子给我爷爷婆婆,其中一套房子我婆婆,我妈(婆婆二女儿)和一个姨(婆婆大女儿)共同出了点钱一起买房子,但最后两套房子的产权证上都是我婆婆的名字,无其他共有人.

2006年,婆婆爷爷和我妈妈一起去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把当年三人一起出钱的那套房屋转到我妈妈名下.

2009年,那大姨突然来闹了,说那房子他也出了钱,婆婆爷爷背着他把房子转给我妈妈不行.也要归他,要求我妈妈把房屋转他或写上他共有人.他还说打官司什么的

我想问下,这个房屋已经过户给我妈单独所有了,当时婆婆和爷爷还有我妈亲自去房管局办理的,婆婆爷爷也具有行为能力.这个房子已经过户给我妈了,他再闹再打官司都没用的吧??

谢谢,很急的.现在对亲情什么的都觉得太假了

1、你婆婆爷爷当初将房子过户到你妈妈名下的行为是有效的,这房子的产权现在只属于你妈妈一人,你大姨再打官司也无法改变房子所有权的归属了,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2、“他再闹再打官司都没用的吧??”:也不全是:
(1)她再打官司,也争不走这房子的产权,就是肯定的。
(2)但是,如果她有证据证明当初这房她出也了钱、并且她不是将她的钱赠与你婆婆爷爷的:她应当有权向你爷爷婆婆索要当初她出的买房钱和相应的利息,但这钱她应向你爷爷婆婆索要,如果你爷爷婆婆不在了:你妈妈可以适当补偿。

3、“现在对亲情什么的都觉得太假了”:你觉得亲情假,你大姨会不会觉得更冤、更假,她当初也是出了钱的,你作为晚辈,如果能把其中的关系向你爷爷婆婆、你大姨、你妈妈说清,也许能化解一场家庭危机呢,能不能试试?

(其中一套房子我婆婆,我妈(婆婆二女儿)和一个姨(婆婆大女儿)共同出了点钱一起买房子,)

可以按比例补偿你姨一部分钱,毕竟当时她出钱了。
但产权应该属于你爷爷婆婆的,(2006年,婆婆爷爷和我妈妈一起去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把当年三人一起出钱的那套房屋转到我妈妈名下. )你爷爷婆婆有权利处理这份财产,赠与你妈妈。

打官司最多也就是补偿你姨点钱,按比例,因为房价肯定是涨了不少。

应该有用的吧,毕竟当时他出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