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业主的雇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伤害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1:54:31
私营业主没有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雇员办理社保、意外保险等,在工作期间雇员因操作失误,导致手指受伤,业主为其支付了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工资等,出院后,雇员小拇指仍无法伸直,雇员要求支付10000.00元的损害赔偿,否则要到法院起诉,并要求做伤残鉴定,请问,一万元的损害赔偿是否合理,如果做伤残鉴定,鉴定费由谁承担?
其实我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营业主,只是相当于个体户,所以没有与雇员签订任何劳动协议,在我们本地一般情况下都是这样一种现状,你给我干活,我支付你工资就可以了。对方是右手小拇指受伤,缝完针,打完针就出院了,当时并没有提出赔偿的事宜,因为首先是其操作不当造成的损伤。已经过了近半年了,对方突然提出一万元的损害赔偿,所以有点措手不及。想咨询一下,小指目前无法伸直能否构成伤残,赔偿多少钱合理??或者说走司法途径对我方是否有利??

给一万的损害赔偿,也算是花钱消灾吧。

从法律角度讲雇员没有合同依据,是无法起诉的。但是,他有事实存在的,他一定也能够有找到工作的证据。还有,他如果真的告起来,企业并不沾光。因为不签署劳动合同是要被罚的。

还有,做伤残鉴定的费用由个人支付。没断指,这样的伤残做不做的没意思,按照伤残去论赔偿意义也不大。

不知道你的身份到底是企业还是雇员,我上面都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如果你是个人,问题不大的话,业主也支付了你全部费用,出现问题也不是企业想的,差不多就可以了。

应当由劳动部门认定事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