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与 矮 有无明确的界限?应如何辩证地看待词义中的这类现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5:51:55

所谓语言的模糊性,同“含胡”不是一回事。它是普遍的客观存在,它表明了
语言与思维的辩证关系。词义是概括的,所以概括和综合的结果只能包括一个共同
的核心部分,也就是最具普遍性部分,而还有很多边缘用法没有概括进来。边缘区
域是模糊的,中心区域是明确的。所以,模糊性是围绕着一个核心的边缘地带,这
个地带可以大一些,也可以小一些,但不能过分,一过分,说这种语言的人就不承
认了

无明显界限,都是相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