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受伤的人跑路了,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5:12:52
2009年1月19日我休息被招回单位吃团年饭,餐毕去给正在上班的同事送就餐时拿的点心,结果在楼道上遇到餐饮部一个男服务员,他跟我开玩笑先动手拉扯我,当时我很生气挣脱后走开了。但他走后因为工作关系又返回来,扬言要和我单挑,我没答应他,他就跑上来非要拉我下楼,我出言制止,叫他不要拉我,结果他不听就把我拉摔倒了。随后我家人把我背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韧带全部撕裂了,有点严重。事后第三天我们当事人和领导一起在单位协商好,他只负责我医药费的80%。可是从我们协商那天开始从来没有主动给我打过电话,也没来看过我,也没有询问过我的病情。一周半后我电话找到他,问他能不能先付我点医药费,没能得到他的肯定答复,随后他就开始旷工不来了。现在我都用了2000多了,他只有19岁,还是个在校大学生,请问这个医药费我怎么才能拿回来呢?如果让他家长知道这个事也不给我钱怎么办啊?我可以找单位也索赔一点吗?
我昨天已经去找了那个人了,可是他在单位留的住家地址不正确,根本找不到。我和他是一个单位的,只是不是一个部门而已,现在我辞职了,正要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啊???我可以找单位赔付部分医药费吗?急急急!!!

单位必须承担主要责任。你只能和单位交涉了。或者报告派出所。

他的单位应该对此事负责。至于追究个人由对方单位执行。

可以把情况直接告诉他学校,让其学校解决。

照理说,你只管告诉他家人,他家人会付的;因为他还是个大学生,大部分人都没收入,只能靠他家人了

你有很多解决医药费的渠道:一 参加单位的活动中,受到别人伤害,单位有责任的。二 去法院找法医做鉴定,你的韧带全部撕裂应该是轻伤的,不全额陪负医疗费、误工费、就上诉法院。(轻伤判1-3年)。三:做完轻伤鉴定通知对方的家人或学校转告他们不陪负各种费用,你将上高法院。只要你做了轻伤鉴定,有不明白的,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