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怕员工要加班费打官司,在工资条上列了一个加班津贴的名目,员工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3:34:11
公司一直执行大小礼拜,但是为了怕员工要加班费打官司,在工资条上列了一个加班津贴的名目(将近1000元),实际上是从基本工资中分出来的。但是员工的周六及日常的加班公司从来没有给过加班费,每个月不管我们加班几天,工资涨降,加班津贴都是一个数字。我们手上只有工资条,这种情况员工还能主张要加班费么?工资条的存在是不是在劳动仲裁中对公司有利呢?很想得到帮助。

你注意收集加班的时间证据。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即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6天工作制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也规定:1周不能超过44小时。
第四十一条规定:1天加班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上述规定,你自己可以作出基本的判断。至于工资条,如果违反了加班时间的规定,这项津贴是没有法律支撑的条款,算清楚后,应该是少了补齐。

可以仲裁,那么这个工资条再找相关的公司不给加班费的其它证据

你可以和管事的谈谈

是啊,公司这么做真够绝的。。。

老板跟员工为加班费打官司请问“员工每天做的产量很小会不会对员工不利” 周末加班公司不安劳动法支付员工加班费 关于加班费计算这一块,员工加班费到底要怎么计算呀 公司违规劳动法,星期天及星期六要求员工加班又没有加班费。我应该如何正确处理。 请问公司安排员工假日进行培训,是不是一定要给加班费,还是可以安排调休? 公司为能及时发放加班费员工提出终止合同单位需要赔偿吗 如果公司肯给与加班费,员工有权利拒绝加班吗? 因公司违反劳动法不发加班费.员工想终止合同,什么做? 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员工,83年因工受伤,没给残疾赔偿金,现在还能打官司吗?如果能会怎么判决? 我在公司做3年,现在要签合同,我要求公司赔我3年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