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证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6:33:52
我爷爷是1930年参加革命,1935年加入中国工农红军,同年牺牲,1988年授予烈士称号(县民政局档案记载为革命烈士档案),我爷爷的唯一的女儿(我妈)1987年去世,作为亲人,至今我们没有收到烈士证书,请问我们有权利为死去的先辈争取烈士证书吗?

可以,只要档案查有实事,可以申请留念——感觉怎么有点象〈〈集结号〉〉——开个玩笑,别介意。
但是如果你爷爷当年部队的建制和番号你知道么,不知道的话很麻烦,即使确实是烈士,但是要找到当年部队前身简直是蹬天。

你姥爷是中国红军是烈士,《民政局有档案》做为你母亲,可以18周岁前享受烈属子女的照顾,做为你们能有争取烈士证书的权利,可不享受烈士子女的待遇。

可以 因为你爷爷是为保护祖国牺牲的 你只要拿出有关他级别的证书